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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正式落地实施,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同步执行,建筑行业的简易计税政策迎来重大调整 。结合政策原文,把建筑企业哪些能简易计税、哪些不能,以及合同、异地预缴实操要点一次性讲清楚。

一、重大变化:甲供工程不再允许简易计税
根据2026年10号公告规定:
自2026年1月1日起,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的政策正式废止 。
甲供工程:甲方(建设单位)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材料、设备、动力的工程项目。
2026‑2027年,建筑一般纳税人仅两类业务可以选择3%简易计税 :
1.清包工模式:施工方只出人工、少量辅材,不采购主材;
2.建筑工程老项目:施工许可证或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‑04‑30之前的项目。
重 点过渡规则
2026年1月1日前已经选择简易计税的在建存量甲供项目,可以继续按原政策执行,不受新规影响;
2026年1月1日后新签订的甲供工程合同,一律不能再选3%简易计税,必 须按9%一般计税申报纳税 。
实务提醒:
以前很多企业做甲供项目,直接选简易计税,不需要大量进项发 票。新规实施之后,新甲供项目必 须按9%计税,进项发 票管理直接决定企业实际税负。如果建材、分包进项拿不到,企业税负会明显上升。
二、对异地施工预缴带来哪些影响?
跨区域施工预缴流程不变,但预征率会随计税方式发生改变,财务一 定要区分清楚:
1.新签甲供项目(一般计税9%):异地预缴增值税预征率 2%;
2.清包工、老项目(简易计税3%):异地预缴增值税预征率 3%;
3.项目部企业所得税依旧按不含税收入0.2%预缴,不得扣除分包款;
4.增值税预缴依然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,务必留存分包合同、分包发 票备查。
很多会计容易踩坑:新甲供项目,依旧按3%做异地预缴,会造成申报比对异常,产生风险预警。

三、合同签订一 定要注意这几点
1.新签工程合同,不要再写“甲供工程适用简易计税”,该条款已经失效;
2.如果做清包工项目,合同里面写清楚业务模式:施工方不采购主材,仅提供人工及少量辅材,留存合同、辅料单据备查,税务核查需要资料支撑 ;
3.甲供新项目,签订合同时就要提前测算税负,把供应商开票要求写进合同,保证可以取得足额进项专票;
4.存量在建甲供项目,已经执行简易计税的,保持原有计税方式不变。
四、建筑企业自查清单
1.梳理全部在建项目:区分老项目、清包工、新甲供项目,核对计税方式是否符合新规;
2.检查近期新签合同:删除旧的甲供简易计税表述;
3.核对异地预缴:区分2%、3%预征率,避免预缴税率报错;
4.梳理供应商:一般计税项目,重 点保障分包、建材、设备租赁进项发 票获取;
5.简易计税项目一经选择,36个月内不得变更,谨慎选择计税方式。
增值税新法落地,不是简单的政策更新,对建筑行业的合同、发 票、异地预缴全链条都提出新要求。
建筑项目周期长、分包链条复杂,依旧按照旧经验处理,很容易出现计税错误、税务预警。建议企业对在手项目做一次全 面梳理,遇到拿不准的业务,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。
如果你在工程财税、合同风险、项目回款方面有疑问,欢迎留言交流。